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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net永乐高-值得信赖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试行)

发布日期:2022/11/29 16:02:54     浏览次数:


70net永乐高-值得信赖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修养,强化师德师风监察监督,规范教师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和生活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

(一)在教育教学、学术交流活动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损害国家利益、中华民族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危害国家安全,过失或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三)在公开场合或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散布诋毁、丑化党和国家、国家领袖的言论;发表、转发煽动、散布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言论;发表、转发、散布错误观点,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在学院进行宗教活动、传播邪教,宣传封建迷信、歪理邪说,传播非法出版物、低级庸俗文化。

(五)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串联煽动闹事,组织参与非法集会、违法上访等活动,干扰正常公共管理和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院和他人利益。

(六)组织或参与“黄赌毒”、传销、诈骗活动;恶意诋毁、诬陷、侮辱、诽谤他人,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等行为。

(七)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或不完成教学任务和工作任务,随意停课或调整教学计划;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未经学院允许私自脱离工作岗位、出国出境。

(八)未经学院批准,擅自在校外创业(兼职)的经营行为对学院声誉或利益造成损害。

(九)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拼凑、篡改科学研究实验数据、结论或文献资料,伪造学历、资历、学术经历等。

(十)在招生、考试、推优、评先、入党、学生干部选拔、实习就业、奖(助)学金评定及绩效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工作中伪造相关信息、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谋取私利。

(十一)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利用科研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二)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院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十三)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存在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等侵害行为。

(十四)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十五)索要、收受学生或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等财物,参加由学生或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利用对学生的影响,向学生推销商品、服务和未经学院审定的教材或教辅资料。

(十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十七)瞒报迟报各类校园安全事故。面对校园暴力、欺凌事件不作为,导致学生受到伤害。

(十八)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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