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5/20 16: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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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系部、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落实教育部、教育厅高校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安排,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育人环境,及时回应师生关切,现再次向广大师生公布学院纪委信访举报渠道。
一、信访渠道
1.信访电话:3320035
2.信访邮箱:bzyjwb@163.com
3.信访信箱:呼大校区(2个),分别位于综合教学楼2楼、学子食府1楼;建华校区(4个),分别位于明德楼1楼、勤学楼北门、博学楼东南门、春晖食府1楼 。
4.接访安排:
时间 | 接访人 | 地点 |
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 纪委办公室 工作人员 | 建华校区明德楼301办公室 |
周四14:30-17:30 | 纪委书记 | 建华校区明德楼326办公室 |
5.下访安排:学院纪委不定期开展下访工作。
二、受理范围
1.对学院党委管理的党员、各级领导干部、各级党组织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根据授权对学院管理的监察对象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犯罪的检举控告;
3.应由学院纪委受理的党组织、党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4.损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高校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相关问题;
6.对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对纪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其他应由学院纪委受理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1.如实举报。投诉、举报人应据实投诉举报,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对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认真受理。纪委工作人员要耐心细致倾听来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和诉求,切实做好办理工作,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可以解决但当场无法立即解决的,明确承办人,限期解决。
3.突出重点。学院纪委要切实把师生反映强烈和损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高校领域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积极做好问题的受理、处置以及整改落实的督办、监督工作,着力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纪委办公室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