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法课堂】违规吃喝③ 整治违规吃喝 坚决刹住“吃老板”歪风
发布日期:2025/6/12 9:48:35
浏览次数:
整治违规吃喝 坚决刹住“吃老板”歪风
某局原局长赵某频繁出入他人专门为其打造的隐秘会所,毫无节制的大肆吃喝。某私营企业主为了拉拢他,不惜花费重金购置一处房产,并高薪聘请厨师迎合他的口味烹制佳肴。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持续高压整治下,违规吃喝问题的生存空间不断被压缩,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心,顶风违纪,搞起“不吃公款吃老板”的把戏,妄图逃避监管。本案例中,赵某不敢明面上吃吃喝喝,便想方设法挖空心思到隐秘“据点”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触犯了党的纪律要求。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也明确规定,向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者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吃老板”的背后,往往伴随着官商勾结的腐败分子。商人老板之所以愿意为党员干部的“吃喝”买单,无非是看重其手中的公权。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着力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实施精准监督、严查快结,及时通报、推动整改。督促党员干部涵养尚俭戒奢、廉洁自律的道德修为,健全风腐问题同查同治机制,既由风查腐,又有腐纠风,着力推动正风反腐一体深化。(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